
制药废气检测是对医药制造企业在原料药合成、药物制剂、发酵提取、溶剂使用及实验室过程中排放的废气进行污染物监测。制药行业废气成分复杂、恶臭突出、毒性较大,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酸性气体、恶臭物质及特征工艺污染物。检测广泛应用于制药企业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执行、清洁生产审核、日常环境监测及污染纠纷仲裁。
检测项目
挥发性有机物(VOCs):
♦非甲烷总烃(NMHC)
♦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
♦甲醇、乙醇、丙酮、乙酸乙酯、二氯甲烷、乙腈等特征溶剂
恶臭污染物:氨(NH3)、硫化氢(H2S)、臭气浓度、甲硫醇、二甲二硫。
酸性气体:氯化氢(HCl)、硫酸雾、氮氧化物(NOx)。
颗粒物:烟尘、粉尘、药物活性成分粉尘。
其他:二噁英(焚烧处置时)、环氧乙烷(灭菌工艺)。
检测样品
发酵废气:抗生素、维生素、氨基酸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有机合成废气:原料药(API)化学合成反应废气。
提取浓缩废气:中药提取、溶剂回收不凝气。
制剂废气:制粒、干燥、包衣、压片工序废气。
实验室废气:研发实验室通风橱排放废气。
样品要求:采样点应避开涡流区,优先选择垂直管段;VOCs采样需采用气袋或吸附管;恶臭采样需避光密封;注明车间名称、排放口编号、生产工艺、环保设施及采样时间。
测试周期
常规气态污染物:5-7个工作日
VOCs全分析:7-10个工作日
二噁英检测:15-20个工作日
注:周期从样品到达且资料齐全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实际项目为准。
检测标准
1、GB 37823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3、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4、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5、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6、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7、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8、EPA Method 1~25系列(出口及外资药企参照)
9、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