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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悬浮颗粒物测定

总悬浮颗粒物指用最新标准大容量颗粒采集器在滤膜上收集到的颗粒物的总质量.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

检测概述 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固态、液态或固液混合态颗粒物,常见种类包括工业粉尘、燃烧烟尘、大气雾滴、花粉、纤维性颗粒物及扬尘等。总悬浮颗粒物测定的主要检测项目涵盖理化指标(浓度、粒径分布、组分构成)、有害污染物组分(重金属、多环芳烃等)及合规性指标,应用领域涉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业废气排放监管、室内空气质量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该检测是环境监测的核心指标之一,可为环境质量评估、污染治理方案制定、人体健康防护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对管控大气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及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检测项目

理化指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重量法)、粒径分布范围、颗粒物组分定性定量分析(元素碳、有机碳、水溶性离子等)。

有害污染物组分:重金属(铅、镉、汞、砷、铬等)、多环芳烃(PAHs)、吸附态挥发性有机物等。

合规性指标: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达标判定、固定污染源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

检测样品

环境空气样品:大气总悬浮颗粒物采样滤膜(石英滤膜、玻璃纤维滤膜)、室内空气颗粒物采集滤膜、无组织排放监测滤膜。

污染源样品: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滤筒、烟道气颗粒物采集滤膜、锅炉烟气颗粒物样品。

其他相关样品:降尘监测样品、平行采样对照样品。

样品要求:需提供完整采样记录(采样地点、时间、采样流量、采样条件等),样品需密封避光低温运输,滤膜样品需避免表面污染,取样量需满足检测所需最小采样量(依据对应检测标准确定),需标注样品来源、介质类型等基础信息。

测试周期

常规周期:5-7个工作日

特殊周期:7-10个工作日

加急周期:3-5个工作日

注:周期从样品到达且资料齐全之日起计算,具体周期根据检测项目复杂度及样品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检测标准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T 55-200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83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3-2013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646-2013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有机碳和元素碳的测定 热光法